从我市确诊病例发现,密切接触所致的聚集性病例,占总病例数较高。为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坚决防止因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扩散,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 现就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坚决做到“四个一律”:
1. 一律不得提供、接受请吃、吃请和参加聚餐活动。
2. 一律不得参与打牌、娱乐等聚集性活动。
3. 一律不得擅离职守、敷衍应付、违抗命令。
4. 一律不得违反疫情防控工作其他相关规定。
对违反“四个一律”的公职人员,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先免职再处理。
二、广大人民群众要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聚集可能造成的现实危害,积极支持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对目前没有症状,但有湖北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或与重点疫情地区人员接触史(以下简称“两史”)的人员,凡没有按照要求进行集中隔离或者不服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管理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两史”人员有症状的,要及时上报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部门,由当地定点医院负责转送就医。凡不报告、且自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去就医、造成疫情扩散的;或自行到药店购买药物,造成疫情扩散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和相关监管主体的责任。
3.各药店(包括超市药店)对发热人员售卖药物时,一定要做好详细登记,并及时向本地市场监管局及社区(村)进行报告,市场监管局、社区(村)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凡没有按要求登记或不及时上报的药店,药品监督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关药店(包括超市药店)负责人的责任。
4.居家留观改成集中留观后还出现居家留观导致的家庭聚集性疫情的,将一律实行倒查机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和相关监管主体的责任。
5.凡治愈出院应隔离人员违反规定参加聚集活动的,将追究当事人和相关监管人员的责任。
三、组织专门综合管理工作队伍进行妥善处置。各县市区要迅速成立一支有纪检监察、宣传、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市场监管、卫健、疾控等部门参与的应对聚集性疫情综合管理队伍,重点负责上述9个方面的日常巡查、行政执法、综合监督、责任追究等工作。督促指导社区(村居)做好辖区管理,严禁聚集性活动、家庭聚会、密闭空间内公共活动。发现有聚集性活动的,要主动劝阻并及时报告。对拒不配合者,由综合管理队依法依规处置;对违规组织群体性聚餐、聚会等活动举办者、承办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履责不力、工作失职的各级各类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四、切实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聚集性疫情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要自觉做到不走亲访友、不相互串门、不扎堆聊天,不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人员聚集性(包括不聚集打牌、打麻将、下棋,不聚集跳广场舞、健身操、卡拉OK)等活动。要广泛宣传动员,畅通举报电话, 对发现公众聚集性活动的及时举报, 并由当地疫情综合管理专门队伍,按照“当天接收、当天办理、当天反馈”原则及时处置。对举报属实的,各地可适当奖励。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到疫情解除时为止。
附:举报电话
邵东市:0739-2721227,2867086
新邵县:0739-3666306,3661456
隆回县:0739-8111796
洞口县:0739-7222608
绥宁县:0739-7611566
城步县:0739-7361626
武冈市:0739-4253218
新宁县:0739-4822377
邵阳县:0739-6016090
大祥区:0739-5322764
双清区:0739-5236874
北塔区:0739-5081798
邵阳经开区:0739-5486000
邵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