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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芝云主持召开十三届县委第3次县委常委会会议
 作者:袁学龙 龙莉婷 更新时间:2021-8-14 阅读:23730次 

文章来源:绥宁新闻网


  

   8月11日,县委书记佘芝云主持召开十三届县委第3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专题督查调研的情况报告>上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精神;研究了中国共产党绥宁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工作。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博大精深,为我们用好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把党史学习教育引向深入提供了根本遵循。一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指导推动全县党史学习教育。坚持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指引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历史经验和实践创造启迪智慧、砥砺品格,在开拓前进中创造不辜负革命先辈期望、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新业绩,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二要坚定不移地用好绥宁的红色资源,用实际行动赓续红色血脉。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绥宁的红色资源,凝聚强大精神动力,奋力推进“三个绥宁”建设。三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全力做好各项工作。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精准精细做好民族工作,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谋划实施好民生项目,促进共同繁荣发展。

  会议强调,一要高度重视新时代人大工作,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要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二要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定期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加强人大队伍建设,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推动人大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三要支持和保障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人大在“三个绥宁”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要支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要坚持求真务实,讲真话,讲实话,围绕县委重大决策落实,充分发挥人大作用。要丰富和拓展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切实推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

  会议强调,一要学深悟透新发展理念,切实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治定力。要从根本宗旨、问题导向、忧患意识把握新发展理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觉贯彻新发展理念上来,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加大开放、推进共享,在加快“三个绥宁”建设中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二要立足绥宁实际,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以滴水穿石的精神、迎难而上的勇气、勇于担当的决心,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要强化机制保障,确保新发展理念在绥宁落地落实。要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严格督促检查,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大力弘扬真抓实干的奋斗精神,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在绥宁见行见效。

  会议强调,一要坚持统筹兼顾。高度重视党代表提案办理工作,列出责任清单,认真组织研究,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党代表提案办理工作。二要压实办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担当,不断完善提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持续创新建议办理模式,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要强化责任担当。要加强重点督办,切实改进督办方式,综合运用各种措施,着力提升提案办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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