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第二届道德模范、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暨新时代文明实践标兵颁奖大会召开 来源:绥宁党建网 作者:周玉玲 廖紫雯 更新时间:2023-3-22 阅读:14279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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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绥宁县第二届道德模范、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暨新时代文明实践标兵颁奖大会召开。县委书记佘芝云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夏贤钦主持会议,县领导唐枝、袁玲、向国胜、谢文远、陵建华、梁恩雄、张立名、周楚舜等参加会议。
会上,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唐枝宣读了表扬通报;大会对10名道德模范、10个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9名新时代文明实践标兵颁发了证书奖杯;道德模范代表、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代表、新时代文明实践标兵代表进行了发言。
佘芝云首先代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向受到表扬的同志们表示热烈的祝贺和崇高的敬意。他指出,此次颁奖大会既是对近年来我县公民道德建设的一次集中检阅,也是对今后一段时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次总动员。希望全县上下进一步关心培养、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立足家庭孝老爱亲,立志岗位敬业奉献,立身社会助人为乐,以实际行动汇聚道德力量、传承道德精神。
佘芝云强调,全县上下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道德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各位道德模范、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标兵,要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地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社会环境,不断开创我县公民道德建设的新局面。要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为建设“美丽绥宁、活力绥宁、幸福绥宁”提供丰润的道德滋养。要把道德实践融入思想建设中,推动公民素质提升;把道德实践融入志愿服务中,推动乡风文明建设;把道德实践融入作风建设中,推动工作作风改进,确保道德建设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要大力弘扬道德模范和绥宁好人精神,培育和引领向好向善的社会道德风尚。要完善道德典型发现机制,推动“好人常在身边”;完善道德典型弘扬学习机制,推动“好人可敬可学”;完善道德典型关爱机制,推动“好人有好报”,营造人人争当好人、人人学习好人、人人尊重好人的氛围,让主旋律越唱越响、正能量深入人心,为“三个绥宁”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