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委组织部印发通知:在防汛救灾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来源:绥宁党建网 作者:县委组织部 更新时间:2024-7-1 阅读:421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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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县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防汛救灾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迅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防汛救灾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抓实抓细防汛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坚决打赢防汛救灾这场硬仗。 《通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扛牢政治责任,夯实防汛救灾“战斗堡垒”。要充分认清当前防汛抗灾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把开展防汛救灾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乡镇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属地责任,组织发动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加强监测巡查,提前预置应急处突力量,认真贯彻落实“应转尽转”工作要求,全力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各职能部门特别是公安、消防、应急、气象、交通、电力等部门党组织要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立足各种可能出现的极端情况,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准备工作。各后盾帮扶单位要主动深入联系乡镇和村(社区)开展工作,齐心协力抓好防汛救灾各项任务落实。 《通知》要求,全县各基层党组织要在一线发现和考验入党积极分子,对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要注重发现、及时表扬、宣传表彰防汛救灾中涌现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先进典型。同时,要加强对防汛救灾一线党员干部群众的关心关爱,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 《通知》强调,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担当作为,当好防汛救灾“关键少数”。要切实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到第一位,深入一线、加强值守,坚决扛起防汛救灾的领导责任。要靠前指挥、以上率下,切实落实防汛救灾责任制,竭力确保度汛安全。要严字当头、严阵以待,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以“时时放心不下”的精神状态和箭在弦上的备战姿态抓工作,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全力以赴应对严重暴雨洪涝灾害。 《通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要勇于冲锋在前,争当防汛救灾“先锋模范”。要发扬“我是党员我带头”精神,坚决服从安排,积极响应号召,在防汛救灾一线做到哪里有危险、哪里最艰苦、哪里群众最需要,党员就出现在哪里。要主动参加党员突击队和志愿服务队,全力配合村(社区)党组织做好监测巡查、隐患排查、转移群众和应急救援等工作。乡镇、村(社区)干部和片组邻“三长”骨干要发挥带头作用,加大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关切力度,做到问题快发现、快掌握、快反应、快处置,切实提升防汛工作质效。灾情特别严重时,机关党员干部要主动到村(社区)报到,驻村工作队要就地转化为防汛救灾队,充分凝聚防汛抗灾工作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