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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
来源:绥宁党建网 作者:县委组织部 更新时间:2022-6-29 阅读:27099次 

6月24日上午,县委组织部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会议围绕“践行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组织部门职责”主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戴立山主持学习,部务会成员及部分组室(中心)负责人分别作了中心发言和自由研讨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科学指引下,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增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坚强保障,彰显了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强大政治力量、真理力量和实践力量。

会议强调,组织部门要做清醒的认知者,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战略定力,严守政治规矩,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作为行动指南和不可逾越的政治红线。要在选人用人上树立导向,对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把政治、品行、作风和廉洁关,加大正向激励力度,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负责。要做忠实的践行者,从严从实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要对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从严治党要求,以此作为指导组织工作、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标杆和准绳,做到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组工干部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组工干部坚决不做。要做坚定的推动者,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紧盯“关键少数”,扎密制度“笼子”,在干部监督上严字当头,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上强质强效,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锤炼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