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来源:绥宁党建网 作者:向海 宋三龙 夏绵洁 周玉玲 侯娟 更新时间:2024-3-29 阅读:57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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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上午,绥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本次大会应到代表214人,因事因病请假13人,实到代表201人,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佘芝云、石亮明、袁子玖、唐艳、罗青松、卿笃林、莫丛英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在大会主席台就座的有梁乐高、袁玲、梁恩雄、张立名等县领导,以及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 受绥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石亮明向大会作《绥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绥宁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多点发力打好监督“组合拳”、搭建反映社情民意“快车道”,不断创新开展代表工作,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高质量履职中展现人大担当作为,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报告全面总结了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一是始终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在把握人大履职正确政治方向上更加坚定坚决;二是始终扛牢监督职责,坚持依法履职行权这一工作准则,在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上尽职尽责;三是始终心系发展大局,坚持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主线,在助力助推县域经济发展上有言有行;四是始终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坚持人大代表为人民这一履职理念,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见行见效;五是始终坚持固本强基,锚定“四个机关”这一目标定位,在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上从严从实。 报告指出,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县人大常委会的总体工作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锚定“美丽绥宁、活力绥宁、幸福绥宁”建设总目标,聚焦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绥宁实践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报告强调,要坚持讲政治增定力,更加坚定坚实地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强监督促发展,更加积极主动地依法履行职责。坚持提素质激活力,更加高质高效地做好代表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更加严实深入地加强自身建设。 石亮明说,各位代表,时代赋予我们重任,人民寄予我们厚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绥宁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助推实现“三个绥宁”美好蓝图、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绥宁而不懈奋斗! 会议还听取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张乐作的《绥宁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瑞平作的《绥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