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全国率先探索行政程序立法 作者:红星网 更新时间: 阅读:1711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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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在全国率先探索行政程序立法 2月23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草案)》专家咨询论证会在长沙召开。 湖南日报2月23日讯 为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行政程序规定。今天,省委副书记、省长周强主持专家咨询论证会,征求国内12位知名法学专家对《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草案)》的修改意见。 行政程序是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权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时限,制定行政程序规定目的是保障行政机关合法、公正、高效行使职权,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行政程序立法工作安排,省政府法制办从2007年4月开始,历时近一年时间,组织起草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草案)》。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草案)》,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于2月18日通过媒体全文公布了草案,向公众征求意见。 今天,省政府邀请全国12位法学界知名专家来到长沙,就修改完善(草案)进行咨询论证。论证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应松年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室副主任许安标,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制协调司司长青锋,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王锡锌教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研究所所长于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莫于川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王万华教授,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副主任章剑生教授,从各自研究领域出发,围绕《规定》修改完善各抒己见。专家们认为,湖南省率先制定行政程序规定,这在全国是一个创举,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将发挥重要作用。专家们还就如何修改完善草案提出了不少好的建议。 周强认真听取每位专家发言,并不时参与讨论。周强感谢各位专家对行政程序立法工作的支持。他说,各位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对于进一步完善《规定》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政府法制办要逐条梳理,认真吸收。 周强指出,制定行政程序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湖南省政府加强行政程序建设,目的在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动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提高行政效率,扩大公众参与,推进行政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周强指出,前段,我省在迎战历史罕见的特大冰冻灾害中,各级政府科学应对,及时向公众公布有关信息,让公众广泛参与,做到了没有饿死一人、冻死一人,这次抗冰救灾的经验很值得我们认真总结,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的应急管理机制。当前,湖南正面临建设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中部崛起等重大发展机遇。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性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进行改革创新,规范行政程序,创新政府管理,大力提升区域竞争力。要把一些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加以系统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周强强调,制定行政程序规定,要体现合法性原则,要找到民主、公正与效率的平衡点。行政程序规定要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大力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力求在解决当前行政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上去突破。要健全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要扩大公众参与,推进行政公开,提高行政效能。要建立登记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优化政府工作流程,创新管理方式,推进网上审批。《行政程序规定》在条文上要反复推敲,既要准确表达意图,又要尽可能通俗易懂,便于理解。《行政程序规定》颁布后,要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 |